包裝要求
國際運輸中包裝的一般規定:
1、貨物的包裝必須堅固、聲光,并能防止包裝破裂、內裝物泄漏和運輸過程中的丟失。
2、包裝的形狀應與貨物的性質、狀況和重量相適應,并應便于貨物的裝卸和堆放。
3、對于在特定條件下運輸的貨物和動物,如新鮮和易腐貨物,包裝應滿足每件貨物的具體要求。
4、對于特別小的快遞貨物(如小樣),必須添加一定體積的木箱或紙箱(帶填充襯里等)。整個快件包裝后的長、寬、高總和不得小于40CM,邊長不得小于5CM。
5、包裝中的高級物料(如鋸末、紙屑)不能泄漏。
6、如果貨物的包裝不符合貨物的要求,應向托運人作出聲明,要求托運人在裝運前進行改造或重新包裝。
某些貨物的特殊包裝要求:
請用木箱包裝鋼琴、陶瓷、工藝品等貴重物品。
1、美國、加拿大、澳大利亞、新西蘭、韓國、日本等許多國家,對原木有嚴格的規定,或原木包裝,必須在原出口國進行熏蒸,并出示認可的熏蒸證書,進口國才能接受貨物的進口。否則,罰款或將貨物退回原出口國。
2、歐洲對松樹木質包裝的要求,當貨物進口時,必須有原出口國的檢疫局生產:無蟲害證明。
3、木制家具加工后不必做熏蒸處理。
日常生活中常用的物品如書籍、各種器皿等。可以自己用堅固的紙箱包裝,需要做好防潮處理。
易碎的物品需要用東西裝滿,以免損壞。
4、條件允許時,可在紙箱內墊上一層防水用品(如:塑料袋、布等)。
在包裝箱中,重、沉的物品應合理放置,以便于搬運。
盒子里要裝滿填充物,里面可以塞衛生紙、紙巾、小衣服等,這樣可以防止盒子里的物品在搬運和移動的過程中翻倒,互相碰撞。
對于液體貨物,集裝箱內必須有5-10%的空隙。蓋子必須是平的,無溢漏。
粉料貨物,應確保粉料不泄漏。
單件毛重不超過25公斤,可采用多級包裝、懸浮包裝、防反轉包裝和玻璃器皿包裝。